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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浙下半年试行住宅性能认定
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06-2-24 9:15:39  文章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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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

      客厅和卧室是否采光照明良好,洗衣机位置是否设置合理,是否预留有晾衣空间……这些直接关系到住房舒适度的指标,将成为浙江认定住宅性能的标准。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建设厅获悉,作为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内容之一,浙江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住宅性能认定工程,目前《关于加大实施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已在讨论阶段。这意味着,不仅消费者在购房时有一目了然的“安心指数”,而且未来几年,浙江省住宅产业将面临一次全面升级。 

浙江省计划实施的住宅性能认定,是由具备资格的专家委员会和认定机构,依据建设部统一颁布的住宅性能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和认定,在分别考察住宅的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之后做出综合评价。 

在这份讨论稿中,明确规定:住宅性能划分为A、B两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执行了现行国家标准且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为执行了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性能达不到A级的住宅。A级住宅根据住宅的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新技术应用以及经济性能划分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A”、“AA”、“AAA”三个等级。 

其中,住宅经济性能还特别强调,住宅的性能成本比和住宅日常运行耗能指数,这也正契合了当前全社会日益高涨的节能呼声。对购房者来说,最直接的好处是,房子究竟好不好、值不值这个价,看它有几个“A”就够了。 

商品住宅认定的目的是提升住宅的品质要素。据了解,浙江省计划从下半年起,除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项目外,要求各市选择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项目作为住宅性能认定的试点;到2007底,全省所有市、县基本建立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并在新建住宅项目竣工验收中增加住宅性能认定的内容;到2010年底,争取住宅性能认定覆盖至全省所有新建住宅项目。这样的速度,在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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