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3家企业日前通过国家能源审计,并取得较好成效。
企业能源审计报告显示,福建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3家企业审计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合计603.27万吨标准煤,占当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4%,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17%。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福建省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3家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84.27万吨标煤的节能量,该省政府于2006年7月与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2006年,13家企业共节能26.49万吨标准煤,完成了当年节能任务量。按照企业“十一五”节能目标的要求,福建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共规划了168个节能技改项目,总投资36亿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到“十一五”可实现84.05万吨以上的节能量,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据悉,在总结13家企业经验的基础上,该省将对全省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0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加大节能降耗监管力度,实现“十一五”工业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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