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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意在实现政府与购房者双赢
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17/8/9 14:37:5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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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事实上,共有产权住房并非北京首创,共有产权住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

     北京版“共有产权住房”有哪些创新之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说,《办法》为使政府与购房者实现双赢提供了重要纽带和渠道,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目标明确,主要针对无房群体,并且是首套住房。

    第二,产权明晰,泾渭分明,各有份额,对政府的公共资源进行了明确界限划分。《办法》提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第三,政策具有弹性。如果购房人未来想买卖共有产权住房怎么办?按照《办法》,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获得商品住房产权。同时,允许租赁共有产权住房,租金收益将按照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的比例确定。所以,共有产权住房在一定意义上是政策性的商品住房。

 

     从城市发展角度来看,北京要建设四个中心,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所以,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

此外,《办法》还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不能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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