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财政激励机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成为这一《意见》的最大亮点。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了财政部的参与、有了激励机制,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就好办了。
《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当前,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但认识误区、成本高等因素仍是发展绿色建筑的障碍。以上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中,离不开政策激励。
笔者认为,建立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机制恰恰正是《意见》的宗旨和核心之所在。对于奖励的金额和对象,《意见》都予以了详细的规定。在金额方面,《意见》明确,2012年对于二星级绿色建筑和三星级绿色建筑,国家将分别给予每平方米45元和80元的财政奖励,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可见,《意见》是按照星级越高奖励越高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这不但激励社会更多地建设和开发绿色建筑,而且有助于激励人们向着更高星级的绿色建筑努力。在奖励对象方面,《意见》规定,对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目前主要奖励给开发企业,各地区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意见》把建设单位、开发单位等与绿色建筑有关的主体均纳入到了奖励的范围,并且没有遗忘建筑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力求让购房者也能在政策的激励下为绿色建筑买单,以此营造一个让全社会都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的氛围。
绿色建筑是全寿命周期内都节能、环保的建筑,但是建筑要真正实现绿色必须要从建设、施工到最后的交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一起努力,各阶段和环节主体的积极能动性的调动则必不可少。《意见》中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对于发展时机已经成熟的绿色建筑,就好比万事俱备之际吹来的一阵强劲东风,必将激发全社会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我国的绿色建筑也必将呈现出迎风破浪的发展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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