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人员称房子的得房率为八成,交楼后实际检测发现得房率不足七成。近期,广东省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佛山某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故意欺瞒消费者。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签署购房合同前,应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广东佛山消费者彭先生在了解楼盘情况时,售楼人员称房子得房率为八成,还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其附件注明公摊系数为0.265268。经过考虑,彭先生决定购买并支付了款项。
2017年3月房屋建成后,彭先生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前了解的情况相差甚远。佛山市南海区测绘中心出具的测绘报告显示,房屋公摊系数为0.469573,换算成得房率为68.05%,未达八成。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开发商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将房屋具体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的展示,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本案中该开发商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