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装修价格突破“限价”等不规范现象,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出台通知,正式实行装修价格最高限价,进一步加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
根据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南昌对已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今后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装修价格分别实行最高限价。对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暂停其网上签约。
南昌同时实行装修样板房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施工图审机构对全装修设计图的审查文件,在销售楼盘内建造所有户型不同装修方案的实体装修样板房;如建造临时样板房的,须在交付前完成实体样板房建造,并出具临时样板房与实体样板房一致性公证书。样板房建成后,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验收通过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下对样板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将评估后的均价作为装修价格。
通知规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价格“两分开”、标准“两一致”,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毛坯价格与装修价格分开;在新建全装修住宅交付时,交房装修标准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评估)机构强化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中介(评估)机构不得进行违规收费、价外加价、违反相关规定评估等。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机构,一经查实,将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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