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结合上海实际,2017年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将以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更加注重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精准施策,更加强化管理引领、兜底协调、协同联动,更加突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城乡建设水平,着力完善住房保障和市场监管体系,着力推动行业改革和创新发展,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严格执行“沪九条”、“沪六条”等调控政策。充分发挥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细化落实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加快研究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和预期管理,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管理,完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强化销售方案审核。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研究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政策措施。继续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代理经租业务规模。
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机制,着力优化住房保障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基本、体现公平、持续发展,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供应管理。坚持托底保障、货币为主,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稳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开展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分配供应有关工作,切实强化供后管理。抓紧出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规章,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机制。二是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管理机制。加快已规划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大土地储备和房源筹措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出让商品房土地项目配建保障房政策。三是积极推进旧区、“城中村”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研究城市更新中旧区综合性改造方式,结合历史风貌保护、历史建筑保留,“留、改、拆”多措并举,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不断加快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完善市属征收安置房供应机制,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时,推进老旧住房综合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内完成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约30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万户。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带动作用,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居住条件,努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一是全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2017年将继续保持一定投资规模,保持一定项目总数,保持一定建设强度,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稳增长、惠民生的作用。二是加快推进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确保到2017年年底基本实现黄浦江两岸从杨浦大桥到徐浦大桥共45公里公共空间贯通开放。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一批农民集中居住项目,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更新利用,启动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建设。四是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着力推进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松江南部新城、桃浦等地区为重点,加大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2016年开工建设的地下综合管廊推进力度,落实强制入廊要求,协调推进管线入廊工作。
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继续按照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的要求,聚焦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依法从严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城市综合管理重点领域机制建设。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落实常态长效管理,防止反弹回潮。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方面,切实推进相关主体责任落实。在垃圾综合治理方面,建立全覆盖、全过程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同时,加快构建高标准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二是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及顽症难题整治。结合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水环境治理、“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大力推进第三轮重点区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全年违法建筑拆除量不低于3000万平方米。三是着力提升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水平。聚焦城市管理难题顽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居改非”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以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为契机,着力加强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着力拓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覆盖面。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巡查范围向食药监、环保、金融等领域拓展;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发挥网格化管理的巡查发现、协调监督作用。
推动行业创新转型发展。紧紧围绕以自贸区建设为突破口的改革布局,牢牢把握以科创中心建设为载体的创新路径,不断深化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各项创新举措。一是全面深化行业改革。继续完善城市维护体制机制,加大市区两级城市维护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则。深入推动招投标管理制度创新,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行为,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全面推进行业创新转型。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创新,推进《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立法。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体系,促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融合发展,推进全装修住宅新政落地并强化过程监管,努力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进一步加大BIM技术应用推进力度,完善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道路照明建设运营管理的PPP模式试点。三是继续推进行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重点推进网格化市级平台升级以及道路照明、燃气行业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行业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力度,拓展市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的参与和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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