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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滇庆:我主张限户型 但是反对限房价
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06-9-12 11:21:09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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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

   我主张限户型,但是反对限房价。

    广州已经拿出一块地进行“限价”招标,据称9月北京也将推出3块限房价的地块。不知道是谁提出“限价房”的主意,也不知道商品房限价的理论基础在哪里,不过依我拙见,尽管限制房价的出发点是好的,由于缺乏理论支持肯定走不远。

    从表面来看,限制房价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让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子。实际上,限房价在短期内未必能够起到作用,而从长期来看肯定是弊大于利。

    第一,损害市场竞争机制。经济理论告诉我们,价格是通过市场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如果需求增加,推动价格上升。如果供给过剩,商品卖不出去,价格自然下降。价格的变化给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了信息,使得他们可以根据价格信息调整各自的行为。价格机制有助于有效地分配社会资源。限定房价切断了联系生产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信息渠道,使得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盖多少房子?盖什么样的房子?在没有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只好靠计划来确定了。实践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盲目相信计划的功能,只要贯彻计划经济,那么就必然要求不断加深控制才能使得计划有效执行。计划越仔细就越排斥市场竞争,最终将严重地排斥市场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效率。计划经济失败的历史教训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第二,限房价缺乏可行性。在历史上成功实施限价的商品其产品规格比较一致,例如牛奶、面包、电力、交通费用等等。在限价过程中比较容易识别和监督管理。商品房不是规范化的产品。地理位置、外部环境、交通、楼层高低、朝向等都会影响房价。政府只能强行规定某个地块的商品房价格的上限,却很难具体规定每套住宅的价格。

    能不能有效地限价,取决于控制的深度。控制房价只不过是个开头。加尔布雷思指出:“任何有效的价格和工资管制形式都需要一个巨大的管理机构。”尽人皆知,一分价钱一分货。价格和质量是联系在一起的。限价之后如何监督商品房的质量?由谁来监管?由于信息不对称,限房价的结果很可能产生一批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吃亏的永远是购房者和政府。

     如果要有效地保护购房民众的利益,在控制房价之后还要控制施工质量、建材、后续服务等等。只要走上这条道路就很难刹车,控制了第一个变量就不得不控制下一个,停留在中间阶段,只能给寻租创造空间。

    直到现在还搞不清楚,限价房有没有包括政府补贴在内。如果包含了政府补贴在内,那么,如何限制购买条件?是否要根据家庭收入、户口、是否首次置业等等条件?如果没有原则,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的原则。可以预料,如果限价房包含了政府补贴在内,很快就会成为唐僧肉,在寻租过程中落入贪官污吏或者黑社会手中。恰如人们常说的那样,补砖头不如补人头,补贴房子还不如直接补贴低收入家庭。

    第三,限房价得不偿失。经济学理论早已证明,无论是限定价格的上限或者下限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社会效益损失。有的时候迫不得已,明知会造成效率损失却还是要采取一定的限价措施。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农产品限价。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许多国家设定了农产品的最低价格。如果农业丰收,很可能出现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谷贱伤农,于是政府从公共财政中拨出专款,按照最低价格收购农产品,从而保护农民利益。在另一方面,对于牛奶、鸡蛋等生活必需品,为了保护穷人,政府设定最高价格,不至于由于价格上涨而使得穷人买不起必要的食品。除此之外,在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的情况下,市场失灵,例如,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消费者成了弱势群体。于是政府需要设定价格上限来控制垄断暴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限价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众所周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是要支付成本的。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如果不限价就需要给这些弱势群体发放补贴,合理地发放补贴的成本也很高。只有在限价的损失低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成本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限价。

    任何一项政策都有其成本或代价。引进一项新的政策必须考虑它的成本是否超过了其效益,是否还有其他替代的政策,是否能够在长期内有效。限房价只不过满足了一时之需,却可能对长期市场秩序产生负面影响。限房价要三思而后行。

    某些官员们偏好控制房价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增加控制必然赋予官员们更多干预市场的权力。20多年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应当尽量让市场发挥作用,而不应当让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政府应当是市场竞争的裁判员而不应当在担任裁判的同时又扮演运动员的角色。消除贪污腐败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削减政府官员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加速改革步伐。限房价却是开倒车。无论出发点是多么良好,最终只能干扰市场化的进程,不仅要付出高昂代价,还会由于贪污腐败而断送一批官员。

    整顿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暴涨的要害在于制度建设。制定房地产政策绝对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有一套健全的市场竞争制度,房价适度波动原本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主要是由于土地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信贷政策不健全,使得市场机制不能正确发挥作用。我们应当通过制度创新为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健全竞争规则,促使竞争更加规范和有效,而绝对不是取消或者限制竞争。

    制止房价暴涨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提出限房价的动机是良好的,但是由于没有理论支持,限房价很可能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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