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宅产业 | 资质认定 部品认定 康居认定 | 华宅服务 | 展示 | 住宅部品 |论文 | 选型答疑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华居住宅 > 住宅产业 > 政府动态 > 正文
土地使用税10月征收 业内认为不会造成房价上涨
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07-8-9 10:19:30  文章来源:
热点:
住宅产业

  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关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管问题昨天得到北京地税的明确。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将在2007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此前,土地使用税提高了税额,并取消了一些减免税的“照顾”政策,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影响并不大,不会造成房价上涨。

  通知中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在每年的4、10月份征期征收。其中4月份征期应以当年3月31日未售出房屋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上半年应纳的税款;10月份征期应以当年9月30日未售出房屋的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下半年应纳的税款。

  



【责任编辑:】
发送给好友】【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住宅风情与名词
更多友情链接
华宅简介 | About华宅| 业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English | 会员注册 | 内容指正 | 客服中心
© 2007-2008 华居住宅网时代版本7.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