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购满5年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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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07-8-14 11:14:02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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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意见称,廉租房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国务院日前明确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米左右。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年者,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国务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廉租房制度已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廉租房适用面扩大
《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廉租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较之以往,这一表述有明显变化。
此前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文件均指出:廉租住房对应的是最低收入家庭。
“《意见》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廉租房的范围扩大,将低收入者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已能够自己解决一部分保障类住房需求。“意见还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适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保障房管理办法下月须出台
此外,城市政府要于2007年底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要规范廉租房和经适房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并于2007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廉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将实行动态管理,由城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地要强化廉租房年度复核工作和退出机制。
保障不到位要究领导责
城市政府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要报告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今年年底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其他城市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昨日(13日),据一位接近建设部的人士表示,建设部正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加紧编制实施细则,“应该在10天左右可能制定出来。”该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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