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两代7口人倾力买房,确实不易……”业主张先生诉苦令人动容,装饰公司员工承认大部分装修材料不合格。昨日,武汉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装饰公司赔钱。
张先生在东西湖区买了套124平方米的房子,去年4月交给某装饰公司施工,因施工包含地板等材料,他特意在合同中写明:公司提供的材料要经他认可。
施工前,公司拿材料来给他看,都是名牌货。张先生因工作忙没在现场监工,完工后,他发现家中气味一直很浓,怀疑公司并没有使用那些名牌材料。
纠纷中,装饰公司委派小飞等两人与张先生洽谈,谈来谈去,张先生诉说自己和老婆都是独生子,自己月薪千余元,老婆没有工作,3家两代7口人竭尽全力还贷了款才买房,太不容易。这番话感动得小飞承认了大部分材料不合格。去年9月小飞书面同意赔偿2.4万元。张先生到公司领钱时被拒,“要赔找小飞个人赔。”
消协主持调解被公司拒绝。张先生一咬牙拆掉了窗台上的人造板,送到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结论是不合格。
今年1月,张先生起诉到法院,一审胜诉。公司不服,认为小飞写欠条系个人行为,且他已被公司开除,公司不应担责。
武汉市中级法院认为,小飞所写赔偿协议合法有效,判决公司赔偿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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