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国栋)深圳市政府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要求,深圳市直及各区政府4月底前完成居住证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届时将通过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动员大会,在全市推广。另据了解,此前试点的盐田区日前已宣告试点成功,共发出居住证174720份。
本次公报中列出的发文对象包括光明新区在内的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也就意味着这次居住证将不仅是在盐田区试点,或者更大范围内的试点,而是在深圳市范围内全面推行。
公报要求,由深圳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居办)作为总的规划和协调、培训、指导、督促及考核机构,负责制定出台全市实施居住证工作方案和业务指标任务。为保障实施,深圳市法制办还要负责收集、研究盐田区推居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后,形成《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送审稿)》,并于3月15日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在盐田试水之后,深圳市政府也要求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在3月15日前成立推行居住证制度领导小组,区长、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教育、公安、财政、劳动保障、计生、工商、法制、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面开展本街道推居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本次推行居住证因事关广大群众,因而在全市推广时,公报也要求将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纳入推居工作统一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新闻发布,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及时发布推居工作的相关信息,满足市民知情权,同时进行舆情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取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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