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雁)今后,在重大工程施工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向区县建委提交书面报告,重大事故最高可罚款50万元。
北京市建委昨天下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提出,重大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隐瞒、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提供伪证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